• 欢迎来到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政务>>检察报告
    检察报告
    2026年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0月26日在常宁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杜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五年,也是常宁检察事业在改革中重塑、在创新中发展的五年。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1万余件,获省级荣誉30余项、衡阳市级荣誉40余项,2022、2023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26年被授予五年一评的“湖南省先进检察院”称号。2023年办理的罗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1]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首批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4件案件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典型案例。2025年“宜心”未检工作室获评湖南省第五届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35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国家级、省级奖项。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凝心铸魂中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150余件次。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整改实效检验对党忠诚。坚持把党支部建在业务部门、办案团队上,推行“党建+业务”双融双促模式,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重大任务和重大案件办理一线设立“党员先锋岗”,把政治要求贯穿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历次党的集中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五年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0余次、政治轮训人员全覆盖,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年来,获评衡阳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连续两年获得“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奖。

    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严格新媒体信息发布管控,建立重大案(事)件响应机制。五年来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00余篇,拍摄的微电影《礼物》获湖南省“平安湖南”微视频类三等奖,2021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二、聚焦中心大局,在实干担当中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2人,起诉3544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01人,办理“2.5”放火案[2]主动提前介入,2天快速批捕,有力震慑犯罪,安定民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6人,2021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起诉844人,办结“5.27”“7.17”等涉老挝、缅北电诈回流人员系列案,打掉多个境外电诈犯罪团伙。始终保持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起诉489人,成功办理衡阳地区首例大宗贩卖、运输依托咪酯毒品案,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批捕164人、起诉242人,妥善办结“盛大金禧”“博阳安泰”等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深入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3],设立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落实涉企司法诉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严惩企业“内鬼”,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7人,办理侯某某职务侵占系列案[4],挽回国有资产2932万元。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监督立、撤案16件,会同侦查机关清理涉企刑事“挂案”7件,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317万元。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控指导等服务30余次。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0余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1件,制发检察建议120余份。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3944余吨,修复被污染、破坏土地23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34.5万余尾。办理的督促整治清溪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彻底化解辖区多年流域生态顽疾,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对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行刑反向衔接案制发检察意见书,跟进监督复垦复绿林地330亩。牵头耒阳市、桂阳县检察机关搭建舂陵水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平台,联动开展流域治理,合力守护湘江“母亲河”。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健全监检衔接机制,五年来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55人,已起诉46人。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起诉“三农”、养老服务、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1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的程某某行贿案[5]入选省监委、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2024年被授牌首批“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2025年获评衡阳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优秀团队。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2%以上。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份,采纳率100%,2022年就农村地区养老管理服务漏洞向市民政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衡阳市典型优秀检察建议。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最是乡音解乡愁”民情大走访活动,召开屋场恳谈会30余场,收集意见建议百余条,现场释法说理28场次,解决问题16个。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守护民生中传递检察温度

    用心保障民生福祉。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6],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件。2021年开展米粉加工行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将全市50家非法米粉小作坊整合成4家规模化、规范化生产企业,让群众吃上“放心米粉”。2025年聚焦社区团购监管盲区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线上社区团购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对城区5条街道、57个窨井盖进行排查,督促相关部门维护。起诉跨省制售假化肥团伙犯罪21人,诉请法院判处两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办理的何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运用大数据模型办理督促整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案,推动72家药房整改到位。

    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构建“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落实交办意见。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率高于整体刑事犯罪18.88个百分点。持续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7]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98人,起诉28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将一名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低龄未成年人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后,报请衡阳市院提起公诉,向社会传递“低龄不是免责理由”的信号。打造“宜心”未检工作室品牌,构建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覆盖未成年人13万余人次。严格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和“1+5”综合保护,发出督促监护令28份,紧盯宾馆、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监管漏洞,督促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1次,推动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制发检察建议5份,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悉心守护特定群体权益。深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五年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31人,发放救助金26.9万元。办理的张某某司法救助案,系联合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检察院打造跨区域司法救助新模式的成功尝试。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件。办理的詹某某(残疾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追回“救命钱”13.8万余元,被法治日报—法治网、湖南日报新媒体等报道。办理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06名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47万余元。深入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5人、起诉1人。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英烈权益公益司法保护,立案办理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案件16件。

    尽心化解群众信访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五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5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未发生涉检重大负面舆情及非正常涉检上访案件。建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实现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扎实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28件。综合运用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枫桥式”工作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32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四、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监督办案提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五年来监督立案74件,监督撤案160件,纠正漏捕55人、漏诉2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1件次,监督采纳率100%。深挖余罪漏犯,追捕贩卖、运输毒品漏犯龙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办理雷某诈骗案深挖“案中案”,对41名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追诉并获有罪判决,两案分别获评湖南省、衡阳市刑事检察优秀案件。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17件,发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69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监管、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环节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0余份。推进“判实未执”专项清理活动,监督收监和暂予监外执行7人,实现全面清零。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运用大数据模型赋能社区矫正监督,排查监管风险隐患10处,督促整改到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案件8件。

    民事检察向“强”推进,精准监督护公正。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五年来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18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及提请抗诉文书11份;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72件、执行活动监督295件,发出检察建议464份,均被法院采纳;支持起诉63件。办理的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刘某某等7人与常宁某银行再审检察建议案,均被法院裁定再审和改判。在民事执行监督中帮助申请人执行到位案款59万余元。深化落实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对易某某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获取受贿款行为依法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联合市法院、市人社局会签《关于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助力弱势群体维权。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双重监督促法治。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五年来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0余件,制发检察建议100余份。办理的常宁市公安局、常宁市自然资源局重复扣划某公司涉案136万元款项行政争议监督案,帮助追回全部资金,在全省学习推介。在强制隔离戒毒领域办理案件31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件,均获采纳。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后应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00余份,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开展土地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办理9起案件,检察建议均获采纳。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业务培训,推动司法与行政执法顺畅衔接。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依法监督护民生。深耕“4+10”法定领域,五年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9件,制发检察建议139份,采纳率100%,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3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坚持“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林地780余亩,治理修复矿区255.1亩,清除违法堆放固体废物3.4万吨,整治污染企业31家,收回闲置土地288.14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60万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29.6万元。深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转化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线索14件、政协委员提案线索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帝煌山庄旁电塔安全隐患案[8],消除一起长达15年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获评2024年度湖南省双向衔接转化典型案例。聚焦培元塔管护缺位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守护常宁历史文脉。

    五、从严管党治检,在锻造铁军中夯实发展根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五年来记录报告重大事项370余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修订管理制度8项,做到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以严的基调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实施“导师带新人”和“优秀公诉人培养”计划,五年来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听庭评议100余场次。联合公安、法院开展同堂培训,建立青年干警轮流列席检委会制度。培育出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毒品犯罪检察工作优秀个人、衡阳市“十佳公诉人”等一批业务骨干。我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衡阳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30余篇。

    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司法警察部门依法履职,五年来累计保障各类办案活动安全600余次。高标准建成远程提审室、远程庭审室和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办案区,智慧检务应用能力明显提高。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完成办案工作区改建,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道德讲堂、青年大课堂、气排球比赛、常检青锐等活动,2023年被评为衡阳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司法中规范权力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禁毒、刑罚执行监督、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工作,5名员额检察官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彰。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专题调研,认真落实调研意见,推动“两法衔接”走深走实。深化“两议衔接”工作机制,五年来将14件代表建议转化为20件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及专项调研等活动150余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80余人次。建立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五年来共摸排线索19件,将6件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8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办理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委员提案转化案件3件。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五年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00余条。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36件次,检察听证185件次,实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五年来提供阅卷服务974次,接受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24件,邀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598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工作机制还需细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到位;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案源渠道有待拓宽,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数量较少;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新时代法律监督要求仍有差距,办理新型金融犯罪、网络犯罪能力亟待提升,复合型人才短缺。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永葆忠诚本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彰显担当成效。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美丽常宁建设。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检察作用。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厚植民生福祉。深化“检护民生”各项工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

    四是提升监督质效,守护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提高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在融合履职中推动“两法衔接”提质增效。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锻造过硬队伍,夯实发展根基。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未来。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山水田园新常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常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有关用语说明

    [1]罗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报告第2页):罗某某系湖南常宁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刘某某妻子。肇事方赔偿金额较大,且大多未能执行,罗某某家庭因此陷入生活困境。妇联移送救助线索后,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联合妇联及相关部门落实多项帮扶措施,持续回访,通过多元救助化解困难妇女家庭难题,彰显检察司法为民。

    [2]“2·5”放火案(报告第3页):2026年2月5日,尹某某因嫉妒成恨,点燃隔壁同行商铺门口对联,引发火灾,致2人死亡、1人轻微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8万元。本院于2026年5月11日依法移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尹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报告第4页):根据最高检、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市检察院于2025年3月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明确12项重点任务,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侯某某职务侵占系列案(报告第4页):2019年至2023年,侯某某等人利用担任公司高管的职务便利,采取签订虚假或虚高合同等方式,侵占湖南新敏雅公司、威马衡阳公司资金4800万余元。

    [5]程某某行贿案(报告第5页):程某某系某资产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承揽耒阳经开投公司融资业务,向该公司时任总经理肖某某行贿710万元。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行贿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5万元。

    [6]“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报告第5页):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7]“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报告第6页):2021年12月,湖南省委部署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024年升级为“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8]督促整治帝煌山庄旁电塔安全隐患案(报告第9页):2023年4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人大代表反映,帝煌山庄小区东侧一座高压电塔年久失修,危及周边万余居民和学生安全,且隐患已持续15年。检察机关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立案调查,推动政府将原“加固”方案改为“电缆下地”方案。2024年12月电塔全面拆除,彻底消除这起长达15年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数万居民“出行难”问题得以解决。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政务>>检察报告

    2026年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10-26  作者: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0月26日在常宁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杜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五年,也是常宁检察事业在改革中重塑、在创新中发展的五年。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1万余件,获省级荣誉30余项、衡阳市级荣誉40余项,2022、2023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26年被授予五年一评的“湖南省先进检察院”称号。2023年办理的罗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1]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首批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4件案件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典型案例。2025年“宜心”未检工作室获评湖南省第五届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35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国家级、省级奖项。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凝心铸魂中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150余件次。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整改实效检验对党忠诚。坚持把党支部建在业务部门、办案团队上,推行“党建+业务”双融双促模式,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重大任务和重大案件办理一线设立“党员先锋岗”,把政治要求贯穿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历次党的集中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五年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0余次、政治轮训人员全覆盖,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年来,获评衡阳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连续两年获得“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奖。

    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严格新媒体信息发布管控,建立重大案(事)件响应机制。五年来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200余篇,拍摄的微电影《礼物》获湖南省“平安湖南”微视频类三等奖,2021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二、聚焦中心大局,在实干担当中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2人,起诉3544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01人,办理“2.5”放火案[2]主动提前介入,2天快速批捕,有力震慑犯罪,安定民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6人,2021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起诉844人,办结“5.27”“7.17”等涉老挝、缅北电诈回流人员系列案,打掉多个境外电诈犯罪团伙。始终保持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起诉489人,成功办理衡阳地区首例大宗贩卖、运输依托咪酯毒品案,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批捕164人、起诉242人,妥善办结“盛大金禧”“博阳安泰”等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深入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3],设立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落实涉企司法诉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严惩企业“内鬼”,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7人,办理侯某某职务侵占系列案[4],挽回国有资产2932万元。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监督立、撤案16件,会同侦查机关清理涉企刑事“挂案”7件,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317万元。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控指导等服务30余次。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0余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1件,制发检察建议120余份。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3944余吨,修复被污染、破坏土地23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34.5万余尾。办理的督促整治清溪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彻底化解辖区多年流域生态顽疾,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对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行刑反向衔接案制发检察意见书,跟进监督复垦复绿林地330亩。牵头耒阳市、桂阳县检察机关搭建舂陵水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平台,联动开展流域治理,合力守护湘江“母亲河”。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健全监检衔接机制,五年来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嫌疑人55人,已起诉46人。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起诉“三农”、养老服务、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1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的程某某行贿案[5]入选省监委、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2024年被授牌首批“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2025年获评衡阳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优秀团队。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2%以上。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份,采纳率100%,2022年就农村地区养老管理服务漏洞向市民政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衡阳市典型优秀检察建议。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最是乡音解乡愁”民情大走访活动,召开屋场恳谈会30余场,收集意见建议百余条,现场释法说理28场次,解决问题16个。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守护民生中传递检察温度

    用心保障民生福祉。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6],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件。2021年开展米粉加工行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将全市50家非法米粉小作坊整合成4家规模化、规范化生产企业,让群众吃上“放心米粉”。2025年聚焦社区团购监管盲区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线上社区团购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对城区5条街道、57个窨井盖进行排查,督促相关部门维护。起诉跨省制售假化肥团伙犯罪21人,诉请法院判处两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办理的何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运用大数据模型办理督促整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案,推动72家药房整改到位。

    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构建“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落实交办意见。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率高于整体刑事犯罪18.88个百分点。持续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7]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98人,起诉28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将一名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低龄未成年人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后,报请衡阳市院提起公诉,向社会传递“低龄不是免责理由”的信号。打造“宜心”未检工作室品牌,构建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覆盖未成年人13万余人次。严格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和“1+5”综合保护,发出督促监护令28份,紧盯宾馆、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监管漏洞,督促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1次,推动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制发检察建议5份,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悉心守护特定群体权益。深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五年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31人,发放救助金26.9万元。办理的张某某司法救助案,系联合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检察院打造跨区域司法救助新模式的成功尝试。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件。办理的詹某某(残疾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追回“救命钱”13.8万余元,被法治日报—法治网、湖南日报新媒体等报道。办理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06名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47万余元。深入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5人、起诉1人。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英烈权益公益司法保护,立案办理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案件16件。

    尽心化解群众信访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五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5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未发生涉检重大负面舆情及非正常涉检上访案件。建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实现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扎实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28件。综合运用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枫桥式”工作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32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四、深耕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监督办案提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五年来监督立案74件,监督撤案160件,纠正漏捕55人、漏诉2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1件次,监督采纳率100%。深挖余罪漏犯,追捕贩卖、运输毒品漏犯龙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办理雷某诈骗案深挖“案中案”,对41名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追诉并获有罪判决,两案分别获评湖南省、衡阳市刑事检察优秀案件。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抗诉17件,发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69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监管、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环节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0余份。推进“判实未执”专项清理活动,监督收监和暂予监外执行7人,实现全面清零。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运用大数据模型赋能社区矫正监督,排查监管风险隐患10处,督促整改到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案件8件。

    民事检察向“强”推进,精准监督护公正。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五年来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18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及提请抗诉文书11份;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72件、执行活动监督295件,发出检察建议464份,均被法院采纳;支持起诉63件。办理的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刘某某等7人与常宁某银行再审检察建议案,均被法院裁定再审和改判。在民事执行监督中帮助申请人执行到位案款59万余元。深化落实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对易某某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获取受贿款行为依法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联合市法院、市人社局会签《关于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助力弱势群体维权。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双重监督促法治。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五年来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0余件,制发检察建议100余份。办理的常宁市公安局、常宁市自然资源局重复扣划某公司涉案136万元款项行政争议监督案,帮助追回全部资金,在全省学习推介。在强制隔离戒毒领域办理案件31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件,均获采纳。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后应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00余份,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开展土地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办理9起案件,检察建议均获采纳。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业务培训,推动司法与行政执法顺畅衔接。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依法监督护民生。深耕“4+10”法定领域,五年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9件,制发检察建议139份,采纳率100%,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3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坚持“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林地780余亩,治理修复矿区255.1亩,清除违法堆放固体废物3.4万吨,整治污染企业31家,收回闲置土地288.14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60万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29.6万元。深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转化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线索14件、政协委员提案线索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帝煌山庄旁电塔安全隐患案[8],消除一起长达15年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获评2024年度湖南省双向衔接转化典型案例。聚焦培元塔管护缺位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守护常宁历史文脉。

    五、从严管党治检,在锻造铁军中夯实发展根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五年来记录报告重大事项370余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修订管理制度8项,做到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以严的基调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实施“导师带新人”和“优秀公诉人培养”计划,五年来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听庭评议100余场次。联合公安、法院开展同堂培训,建立青年干警轮流列席检委会制度。培育出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毒品犯罪检察工作优秀个人、衡阳市“十佳公诉人”等一批业务骨干。我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衡阳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30余篇。

    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司法警察部门依法履职,五年来累计保障各类办案活动安全600余次。高标准建成远程提审室、远程庭审室和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办案区,智慧检务应用能力明显提高。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完成办案工作区改建,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道德讲堂、青年大课堂、气排球比赛、常检青锐等活动,2023年被评为衡阳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司法中规范权力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禁毒、刑罚执行监督、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工作,5名员额检察官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彰。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专题调研,认真落实调研意见,推动“两法衔接”走深走实。深化“两议衔接”工作机制,五年来将14件代表建议转化为20件公益诉讼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及专项调研等活动150余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80余人次。建立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五年来共摸排线索19件,将6件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8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办理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委员提案转化案件3件。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五年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00余条。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36件次,检察听证185件次,实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五年来提供阅卷服务974次,接受律师互联网阅卷申请24件,邀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598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工作机制还需细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到位;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案源渠道有待拓宽,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数量较少;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新时代法律监督要求仍有差距,办理新型金融犯罪、网络犯罪能力亟待提升,复合型人才短缺。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永葆忠诚本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彰显担当成效。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美丽常宁建设。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检察作用。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厚植民生福祉。深化“检护民生”各项工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

    四是提升监督质效,守护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提高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在融合履职中推动“两法衔接”提质增效。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锻造过硬队伍,夯实发展根基。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未来。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山水田园新常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常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有关用语说明

    [1]罗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报告第2页):罗某某系湖南常宁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刘某某妻子。肇事方赔偿金额较大,且大多未能执行,罗某某家庭因此陷入生活困境。妇联移送救助线索后,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联合妇联及相关部门落实多项帮扶措施,持续回访,通过多元救助化解困难妇女家庭难题,彰显检察司法为民。

    [2]“2·5”放火案(报告第3页):2026年2月5日,尹某某因嫉妒成恨,点燃隔壁同行商铺门口对联,引发火灾,致2人死亡、1人轻微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8万元。本院于2026年5月11日依法移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尹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报告第4页):根据最高检、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市检察院于2025年3月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明确12项重点任务,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侯某某职务侵占系列案(报告第4页):2019年至2023年,侯某某等人利用担任公司高管的职务便利,采取签订虚假或虚高合同等方式,侵占湖南新敏雅公司、威马衡阳公司资金4800万余元。

    [5]程某某行贿案(报告第5页):程某某系某资产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承揽耒阳经开投公司融资业务,向该公司时任总经理肖某某行贿710万元。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行贿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5万元。

    [6]“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报告第5页):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7]“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报告第6页):2021年12月,湖南省委部署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024年升级为“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8]督促整治帝煌山庄旁电塔安全隐患案(报告第9页):2023年4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人大代表反映,帝煌山庄小区东侧一座高压电塔年久失修,危及周边万余居民和学生安全,且隐患已持续15年。检察机关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立案调查,推动政府将原“加固”方案改为“电缆下地”方案。2024年12月电塔全面拆除,彻底消除这起长达15年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数万居民“出行难”问题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