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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
    2019年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常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庆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决议,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常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紧扣大局,服务经济发展

    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净化营商环境。聚焦大局精准发力,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市委制定的“奋力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县、努力迈向全国经济百强”发展目标中进行谋划和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以最强执行力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办案考虑发展、履职促进发展,一年来,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27件81人。服务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到油茶产业重镇荫田镇开展普法教育和案件回访,促进油茶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对民营企业容错纠错,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依法稳妥处理了尚珂伊针纺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该案被衡阳市检察院推荐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优秀典型案例。

    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坚决惩治金融领域各类犯罪,依法治理金融领域乱象,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一年来,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犯罪22人,提起公诉37人。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了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湖南齐家油业有限公司及夏先晖、李翠金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公益为中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督促完成大义山复绿面积33万平方米。强化诉前检察建议落实,在诉前程序以最小司法资源投入解决公共利益受损问题12个。坚持以诉讼、庭审接力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问题,依法对高友生失火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大禹公司破坏生态环境案相关行政单位不依法履职行为,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支持,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审查程序。

    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一年来,我院受理上级指定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经审查,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5人。

    二、坚持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宁建设。一年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97件400人,提起公诉369件575人。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的“两抢一盗”等多发型犯罪,批捕该类犯罪178人、起诉208人,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批捕涉恶犯罪23件58人,起诉12件83人,依法追捕11人,追诉2人。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办案,对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市人大督办的“吕氏兄弟案”,经我院审查定性为涉恶案件,涉案成员得到严惩。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李文生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等4案18人,依法甄别为普通刑事案件处理。强化“打财断血”工作,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恶犯罪财产约300万元。深入开展“打伞破网”工作,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刑事和解案件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05人,依法不起诉115人。坚持把防控风险、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2件、来访67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起,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化解社会矛盾11起。坚持始于办案,又不止于办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针对刘东文等七人寻衅滋事涉恶案,依法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加强官岭镇市场监管的检察建议。针对曹军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向市税务局发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检察建议。

    三、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

    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优质办案,精准监督,把案件办好,把监督做实。

    强化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工作沟通和衔接,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细则》,检察长全年列席审委会23次,深化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在市公安局开展了刑事诉讼证据业务讲座,统一执法思想,共同提高办案质效,增强办案合力;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一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依法纠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加大追捕追诉力度,对侦查机关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纠正漏捕18人,追诉漏罪、漏犯各17人。

    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综合运用出席庭前会议、量刑建议、列席审委会等方式,加强对审判程序和裁判结果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21次,消除事故隐患19件。监督纠正看守所在留所服行、安全教育、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18件(次)。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的执法监督,对社区矫正局在履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份,增强刑罚执行公信力。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省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案件清案行动中交办案件10件,提请抗诉5件。探索参与社会治理途径,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民事审判和执行案件4件。改进监督方式,提前介入执行工作,应邀参与市人民法院3件执行案件的现场监督,确保法院的执行活动规范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四、坚持司法探索,推动创新发展

    积极试行“捕诉一体”工作。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需要,率先在衡阳市检察机关试行“捕诉一体”改革,试行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和相关法律监督工作,均由同一检察官办理。我院充分研判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调整人员,规范办案流程,“捕诉一体”有序推进。试行以来,捕、诉案件的审结率同比分别上升6.3%和7.9%,提升了办案质效,为衡阳市检察机关提供了成熟的可复制的改革模板。

    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刚性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监督“规范化、案件化、一体化、刚性化”建设试点工作。我院承担“刚性化”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调查的办法》等机制性文件。我院强化机制性文件的实践运用,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邀请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市电视台参加,以公开的方式向市教育局送达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法治校园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建议书。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在未成年人司法办案、帮教救助、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明确专门的办案组织,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针对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组织撰写了《未成年人犯罪实证调研及预防对策》《未成年人参与涉恶犯罪情况报告》,在职业中学、合江中学、泉峰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普法教育,对未成年人陈某强等7人寻衅滋事案组织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开展了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向市人大报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拟提请市人大作出《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决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五、坚持接受监督,切实整改问题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院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交办函》的方式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6个方面18个问题。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明确整改“路线图”,实行领导责任包干,对整改工作严格实行挂图作业和销号制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整改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我院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定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向院里各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通知》,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出台了《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促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不监督就是渎职、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监督理念,激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精气神”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了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监督、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量刑建议、公诉人出庭规范等15工作制度,推进了法律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强化监督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司法协作、提升队伍素能、提高检察知晓度的预期目标。

    六、坚持从严治检,强化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引导干警把初心使命转化为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专题教育活动,坚持政治建检,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矢志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用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司法素能建设。坚持业务强检,将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派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97人次,强化“检校”合作,组织全院干警分批到高校进行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每周讲评”,不断强化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多管齐下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队伍担当执行能力。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环节,评查案件352件,逐一整改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常抓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做到抓早抓小,经常抓,抓经常。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司法办案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不断强化案中监控和案后评查,使全院干警遵规守纪、规范办案、防微杜渐成为自觉和常态。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在强化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基础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拓展接受监督的途径,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人士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23条、法律文书299份。全面推行电子卷宗,制作电子宗卷3172卷达32万余页,为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案卷提供便利。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存在不充分、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掘,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跟上、适应新时代的新需求。三是贯彻落实检察机关主导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需要得到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四是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的举措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的要求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要更加主动地融入发展大局,着力提升检察服务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宁建设。落实平等保护司法政策,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事关民生民利的犯罪。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施策,全面发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要更加有效地做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执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增强履职意识,以对人民、对宪法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规范地履行检察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破解监督难题,改善监督环境,构建与被监督单位的良性互动关系。全面落实精准监督要求,借智借力,综合施策,不断增强监督刚性。

    三要更加深入地落实司法改革,强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深化巩固“捕诉一体”、“轻刑快办”等改革制度成果,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理顺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四要更加务实地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把牢政治方向。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培养适应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切实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新时代吹响了新号角,新时代赋予了新使命。本次会议后,我们将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坚守初心使命,努力担当作为,不断自我加压,以更高标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继续奋力书写新时代常宁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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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9-11  作者: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常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庆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决议,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常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紧扣大局,服务经济发展

    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净化营商环境。聚焦大局精准发力,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市委制定的“奋力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县、努力迈向全国经济百强”发展目标中进行谋划和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以最强执行力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办案考虑发展、履职促进发展,一年来,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27件81人。服务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到油茶产业重镇荫田镇开展普法教育和案件回访,促进油茶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对民营企业容错纠错,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依法稳妥处理了尚珂伊针纺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该案被衡阳市检察院推荐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优秀典型案例。

    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坚决惩治金融领域各类犯罪,依法治理金融领域乱象,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一年来,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犯罪22人,提起公诉37人。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了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湖南齐家油业有限公司及夏先晖、李翠金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公益为中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督促完成大义山复绿面积33万平方米。强化诉前检察建议落实,在诉前程序以最小司法资源投入解决公共利益受损问题12个。坚持以诉讼、庭审接力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问题,依法对高友生失火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大禹公司破坏生态环境案相关行政单位不依法履职行为,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支持,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审查程序。

    严格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一年来,我院受理上级指定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经审查,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5人。

    二、坚持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宁建设。一年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97件400人,提起公诉369件575人。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的“两抢一盗”等多发型犯罪,批捕该类犯罪178人、起诉208人,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批捕涉恶犯罪23件58人,起诉12件83人,依法追捕11人,追诉2人。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办案,对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市人大督办的“吕氏兄弟案”,经我院审查定性为涉恶案件,涉案成员得到严惩。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李文生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等4案18人,依法甄别为普通刑事案件处理。强化“打财断血”工作,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恶犯罪财产约300万元。深入开展“打伞破网”工作,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刑事和解案件和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05人,依法不起诉115人。坚持把防控风险、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2件、来访67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起,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化解社会矛盾11起。坚持始于办案,又不止于办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针对刘东文等七人寻衅滋事涉恶案,依法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加强官岭镇市场监管的检察建议。针对曹军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向市税务局发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检察建议。

    三、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

    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优质办案,精准监督,把案件办好,把监督做实。

    强化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工作沟通和衔接,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细则》,检察长全年列席审委会23次,深化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在市公安局开展了刑事诉讼证据业务讲座,统一执法思想,共同提高办案质效,增强办案合力;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一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依法纠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加大追捕追诉力度,对侦查机关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纠正漏捕18人,追诉漏罪、漏犯各17人。

    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综合运用出席庭前会议、量刑建议、列席审委会等方式,加强对审判程序和裁判结果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21次,消除事故隐患19件。监督纠正看守所在留所服行、安全教育、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18件(次)。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的执法监督,对社区矫正局在履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份,增强刑罚执行公信力。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省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案件清案行动中交办案件10件,提请抗诉5件。探索参与社会治理途径,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民事审判和执行案件4件。改进监督方式,提前介入执行工作,应邀参与市人民法院3件执行案件的现场监督,确保法院的执行活动规范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四、坚持司法探索,推动创新发展

    积极试行“捕诉一体”工作。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需要,率先在衡阳市检察机关试行“捕诉一体”改革,试行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和相关法律监督工作,均由同一检察官办理。我院充分研判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调整人员,规范办案流程,“捕诉一体”有序推进。试行以来,捕、诉案件的审结率同比分别上升6.3%和7.9%,提升了办案质效,为衡阳市检察机关提供了成熟的可复制的改革模板。

    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刚性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监督“规范化、案件化、一体化、刚性化”建设试点工作。我院承担“刚性化”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调查的办法》等机制性文件。我院强化机制性文件的实践运用,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邀请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和市电视台参加,以公开的方式向市教育局送达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法治校园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建议书。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在未成年人司法办案、帮教救助、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明确专门的办案组织,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针对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组织撰写了《未成年人犯罪实证调研及预防对策》《未成年人参与涉恶犯罪情况报告》,在职业中学、合江中学、泉峰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普法教育,对未成年人陈某强等7人寻衅滋事案组织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开展了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向市人大报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拟提请市人大作出《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决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五、坚持接受监督,切实整改问题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院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交办函》的方式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6个方面18个问题。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明确整改“路线图”,实行领导责任包干,对整改工作严格实行挂图作业和销号制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整改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我院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定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向院里各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通知》,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出台了《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促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不监督就是渎职、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监督理念,激发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精气神”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了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监督、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量刑建议、公诉人出庭规范等15工作制度,推进了法律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强化监督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司法协作、提升队伍素能、提高检察知晓度的预期目标。

    六、坚持从严治检,强化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引导干警把初心使命转化为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专题教育活动,坚持政治建检,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矢志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用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司法素能建设。坚持业务强检,将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派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97人次,强化“检校”合作,组织全院干警分批到高校进行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每周讲评”,不断强化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多管齐下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队伍担当执行能力。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环节,评查案件352件,逐一整改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常抓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做到抓早抓小,经常抓,抓经常。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司法办案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不断强化案中监控和案后评查,使全院干警遵规守纪、规范办案、防微杜渐成为自觉和常态。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在强化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基础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拓展接受监督的途径,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人士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23条、法律文书299份。全面推行电子卷宗,制作电子宗卷3172卷达32万余页,为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案卷提供便利。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存在不充分、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掘,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跟上、适应新时代的新需求。三是贯彻落实检察机关主导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需要得到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四是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的举措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的要求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要更加主动地融入发展大局,着力提升检察服务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宁建设。落实平等保护司法政策,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事关民生民利的犯罪。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施策,全面发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要更加有效地做强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执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增强履职意识,以对人民、对宪法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规范地履行检察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破解监督难题,改善监督环境,构建与被监督单位的良性互动关系。全面落实精准监督要求,借智借力,综合施策,不断增强监督刚性。

    三要更加深入地落实司法改革,强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深化巩固“捕诉一体”、“轻刑快办”等改革制度成果,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理顺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四要更加务实地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把牢政治方向。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培养适应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切实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新时代吹响了新号角,新时代赋予了新使命。本次会议后,我们将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坚守初心使命,努力担当作为,不断自我加压,以更高标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继续奋力书写新时代常宁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