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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党建+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0-04-26  作者:  新闻来源:未知 【字号: | |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关于开展党建+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也为推动我院创建全省文明单位工作,按照院党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党建+”理念,现制定开展党建+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培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全院创建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创建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文明创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做表率,推动党建+文明创建的深度融合。

    二、主要任务

    机关支部要以带头提升理想信念、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提升道德修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努力发挥表率作用为主要内容,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为有效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争当先锋、作出表率。

    (一)带头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把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增强党性修养的基础内容,纳入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修身自律,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自身的文明带动促进身边人的文明,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积极创建省文明单位。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队伍、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基础工程,扎实做好本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推出新举措、赋予新内容、持续推进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院党员要展现出政治素质高、党性意识强、服务理念优的良好形象,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对照标杆,文明服务,公正司法,传递检察正能量。

    (四)深化党员干部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志愿服务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运用青年党员志愿者先锋队等多个志愿活动组织为有效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在文明秩序、文明交通、环境整治、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活动种形成辐射力量,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全面掌握创文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增强参加党建+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主人翁的精神投身到文明创建中去,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打下基础。

    (二)统筹有序推进。党建+文明创建活动与学习习近平重要思想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院党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进度,重点抓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有关要求

    党建+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机关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了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切实加大对党员干部不文明行为批评、教育和惩戒力度,对在活动中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滞后的,坚决予以问责。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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