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段某元、段某金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1月3日15时
二、听证地点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需在2026年11月3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电话预约申请。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200748043(刘)
特此公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10月31日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段某元、段某金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1月3日15时
二、听证地点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需在2026年11月3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需要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提前电话预约申请。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200748043(刘)
特此公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