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文件精神,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常宁市人民法院、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常宁市公安局、常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的通知》(常检发〔2023〕8号),现予公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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