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聘请特约执法监督员。
一、聘请名额与任期
向社会公开选任特约执法监督员10名,任期二年。
二、聘请范围
特约执法监督员主要从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法律工作者、基层群众中选聘。
三、聘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
2、热心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执法监督;
3、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在各自领域有较大影响,有较强的民主监督能力,能够胜任特约执法监督员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社会责任感强,实事求是,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忠于职守;
6、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执法监督员的职责
执法监督员参与市委政法委对全市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具体职责为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评查、风险评估、案件协调,接受群众反映,监督执法行为,开展调查研究。
五、聘任程序
1.申请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遴选人员范围。市委政法委将按照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拟任人选。
2.社会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将在“平安常宁”及政法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3.结果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常宁市委政法委选任,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布。
六、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3.报名材料:《特约执法监督员推荐登记表》常宁市特约执法监督员推荐登记表.xlsx、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
联系人:杨 颖 电话:0734-7221205
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