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吕某广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吕某兵、吕某康、吕某堂、阳某英、曹某梅、周某香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以来,吕某广、吕某兵、吕某康、吕某堂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当地门面建设施工过程中,以私搭乱建的铁篷房被损坏等各种理由,多次采取断电、阻止工人施工、辱骂威胁业主等方式恶意阻工,强行向当地门面业主、开发商、施工方索要钱财、强揽工程。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恶势力”的规定,吕某广、吕某兵、吕某康、吕某堂等7人系恶势力犯罪,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和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依法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