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3月4日在常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阳会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和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914件,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衡阳市‘八五’普法中期优秀单位”等15项省、衡阳市级荣誉。
一、始终筑牢政治忠诚,努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抓实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基层宣讲16次,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5件次。把深化巡察整改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多举措全方位推动15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坚定不移突出党建引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五星”支部创建,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行“党建+业务”“检察官+党员”模式,把政治要求贯穿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全年集中开展政治轮训4期120余人次。
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意识形态工作架构。严格新媒体信息发布管控,建立重大案(事)件响应机制,突出舆论正面宣传主阵地,在中央、省市级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38篇,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187期。定期对全院工作微信群、干警自媒体注册情况进行摸底清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涉检舆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1次,组织宣传阵地“流毒”清理2次。
护航平安常宁、法治常宁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6人,提起公诉583人。始终保持“严”的震慑,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1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毒品犯罪169人,办理了依托咪酯列管后衡阳地区首例大宗贩卖、运输依托咪酯毒品案,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起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38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注重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适用率83.3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做实监检衔接机制,协同打好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受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提起公诉11人。我院被确定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136”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2],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7人,同比上升22.92%。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起诉7人。会同公安机关清结涉企刑事“挂案”[3]7件,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变更强制措施9人,督促整改不当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案件2件。提前介入侦查,会同公安机关办理周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批准逮捕,查实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用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履职力度,共办理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8件17人,督促清理某企业历史遗留废渣960余吨,督促修复耕地、林地254亩,督促违法行为人投放生态修复鱼苗4.5万余尾。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53件76人,审查起诉案件74件104人。与2023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7.6%,性侵未成年人新发案件同比下降50%,“利剑护蕾·雷霆行动”[4]取得显著成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40余名师生、家长进院开展普法教育,零距离感受司法力量。1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共计线下授课20余场次。打造“宜心未检”品牌,录制法治系列视频课,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同上一节法治课”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互联网+班会课”的方式送法进校园,实现全市125所中小学校线上普法全覆盖,让“检察蓝”走到学生身边、走进家长心里。
纵深推进矛盾风险化解走深走实。立足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对5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案件由院领导包案跟踪督导化解。扎实开展“走找想促”[5]“四下基层”[6]“学干比严”[7]三年行动及“最是乡音解乡愁”民情大走访活动,下乡走访312人次,召开屋场恳谈会30余场次,收集意见建议并反馈100余条,现场释法说理28场次,当场为群众解决问题16个,社会矛盾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竭力维护社会法治公平正义
奋力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持续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撤案67件,书面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45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0人,排查出五类刑事“挂案”125件,已经办结93件。在办理雷某诈骗案中,发现大量诈骗资金流入境外赌博网站,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深挖“案中案”,对41名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并被判处刑罚。加大刑事审判检察监督力度,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4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55件。提出提请抗诉案件5件,抗诉成功率100%。对看守所开展“监管执法突出问题及派驻检察履职情况”专项检察行动,监督纠正监管执法违法问题8个,有效促进监管执法规范。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不断优化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及过程的有效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8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1件,民事审判结果监督1件。重点围绕涉民生、涉企终本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解决“执行难”。发出检察建议51份,均被法院采纳。
着力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6件。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力度,对不起诉后应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提出检察意见66件,切实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与衡阳市院、衡阳铁检院一体化办理某企业行政争议化解一案,该企业被重复追缴的136万元资金全部退还到位,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2024年底,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双重推动下,我院全过程跟进监督,积极协调,消除了帝煌山庄东侧电塔安全隐患,实现代表监督、检察履职与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协同共进的良性互动局面,被最高检门户网站、检察日报社等多家新闻媒体以“公益诉讼接棒代表建议 守护民众安全防线”予以报道。
尽心守护人民生产生活。深入开展“检护民生”[8]专项行动,办理周某等12人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涉案伪劣化肥约11900余吨,经依法提前介入,就取证方向、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提出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批捕12人。统筹运用好刑事打击犯罪、民事支持起诉等手段,助力保障民生实事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
用心解决群众涉检信访诉求。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件次。申诉人朱某申诉其犯罪前科身份系被广东某法院误判,从2018年开始申诉一直未有结果。2024年7月,我院受理申诉后,主动与司法部门联合展开调查,一周之内完成了情况核查,误判得到纠正,申诉人冤屈得以洗清,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法治担当。
倾心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为11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帮助3名在校困难中小学生向省检察院“检·爱计划”项目申报爱心助学款4386元。办理由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移送的夏某燕司法救助案,被《法制日报》等媒体报道。
五、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奋力锻造过硬检察时代铁军
努力提升队伍素能。加强履职能力专业化培训,不断推进“导师带新人”结对帮扶工作,扎实开展传学讲学、岗位练兵等活动。选送17名检察官参加“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专题实务研修班,全面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能力。聚焦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干警检察理论调研能力,4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国家级、省级奖项。“常检+”宣传品牌可圈可点,2024年初开展的“检察官邀您免费观影《第二十条》”活动,累计参与人数1.8万余人,提升人民群众“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
扎牢廉政自律篱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邀请纪委监委业务骨干为全体干警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院干警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督察和追责惩戒力度。落实“三个规定”[9]填报56条。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年开展谈心谈话17人次。
全面夯实检察管理。认真贯彻最高检作出的“一取消三不再”[10]重大决策,推动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1]应用,立案12件。探索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着力做实“三个管理”[12]。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考核工作。夯实基础保障,落实执行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反馈12个问题的整改;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完成办案工作区改建,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科技赋能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六、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审议意见,主动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2次5人。深化落实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办理代表建议转化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整治G356国道常宁六中污水管道改造成效显著。邀请两级人大代表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16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12人次,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切实把接受监督做在日常。与市政协建立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办理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委员提案转化案件1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87件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参与办案等工作,全年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217次,邀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598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716条,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4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深入,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到位;二是科技强检相对滞后,构建、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的比例不高,运用大数据履行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仍需细化,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四是检察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方面还有欠缺,优化结构、提升素能、改进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5年工作安排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市检察院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及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山水田园新常宁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法律监督,以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常宁新篇章。
二是进一步优化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融入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打击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开展“五大行动”[13],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从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深化监检衔接机制,协同惩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服务反腐工作大局。深化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强化服务“三农”司法保障。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举措增进民生福祉。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妥善办理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民生案件。加大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困难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等工作,把释法说理贯彻办案始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进一步升级标准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做到“三个善于”[14],持续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耕主责主业,持续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以检察为民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做强民事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做实行政检察。以“可诉性”为核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稳慎、务必搞准,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做实“两法衔接”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进一步严格要求锻造检察队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完整准确执行“三个规定”,健全常态化甄别核查、案件倒查等机制,加大内部监督制约力度;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加强领军型、复合型检察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堪当重任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楫笃行又一载,齐心逐梦启新程。2025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以“产业赋能、生态引领、全域融合”为发展战略,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山水田园新常宁而忠诚履职,接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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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告第3页):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司法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报告第3页):根据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委政法委《全省政法系统“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湖南省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衡阳市检察院自2024年3月起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围绕“打造公平诚信的一流市场环境、规范高效的一流执法司法环境、便捷贴心的一流政法服务环境”目标,明确16项重点任务,制定46项工作举措,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推动解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问题,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涉企刑事“挂案”(报告第3页):指对涉企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二年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作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或者对涉企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在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依法作其他处理或者撤销案件的,经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而没有及时撤销案件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法院审判阶段超期未办结的案件。
[4]“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报告第4页):针对我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的现状,在2022年、2023年连续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24年,为落实沈晓明书记“采取雷霆之势坚决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问题,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直至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批示精神,在全省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
[5]“走找想促”(报告第4页):“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
[6]“四下基层”(报告第4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
[7]“学干比严”(报告第4页):学出真本领、干出新作为、比出精气神、严出新作风。
[8]“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报告第6页):为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最高检制定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自今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明确了11项行动重点,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9]“三个规定”(报告第8页):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合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对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情形,检察人员要“逢问必录”,检察机关要对被记录违反“三个规定”的检察人员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10]“一取消三不再”(报告第8页):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11]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报告第8页):指检察机关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透过个案、分析类案,通过数据建模发现风险点与监督点,探索智慧监督方式,主动进行法律监督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模型。
[12]“三个管理”(报告第8页):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13]“五大行动”(报告第11页):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三年行动方案》指出,自2024年10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行动。即:“家庭守护”行动、“教育守护”行动、“社会守护”行动、“平安守护”行动、“司法守护”行动。
[14]“三个善于”(报告第11页):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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