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防止离退休干部干预司法行为,4月13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该院近20名退休老党员签署《离退休党员干部个人承诺书》,集中学习“三个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退休老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据了解,该承诺书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离任后不从事律师行业,不充当司法掮客;拒绝“说情、打探”案情;不做违法干预司法、妨碍司法公正或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不泄露检察机关工作秘密等七个方面做出郑重承诺。
“虽然我们已经退休,不是检察官了,但离岗不离党,我们始终是党员。作为一名党员,一生都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做到退休不褪色,始终履行好党员的政治责任。”该院老干支部书记欧祖毅说道。
其他退休老党员也纷纷表示,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会积极参并配合开展好此次教育整顿,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不过问、插手案情,不徇私情,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组织退休老党员签订《离退休党员干部个人承诺书》是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离退休干部纳入教育整顿范围,真正做到了教育整顿范围全覆盖。通过承诺书,为离退休干部划出纪律“红线”,堵住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的“后门”,为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对党忠诚、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近年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组织退休老党员集中学习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开展红色革命教育、签署责任书等形式,不但加强了退休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党性修养,也督促他们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保持廉洁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