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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三个规定”,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24日至25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检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六起典型案件的通报》。通过个人自学、部门集中学习、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等多轮学习,推动“三个规定”文件精神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司法公平防火墙。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六起典型案例,告诫每一位检察人员不要试图说情或打听案情,为全体检察工作人员敲响了“廉政警钟”。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庆意指出落实“三个规定”是每一名检察人员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外防过问、内防干预,做好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将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保证司法公正,从而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曾庆意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树立廉洁意识;抓实网上填报,确保逢问必录;压实责任,做到违者必究。以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建设公正廉明的常检队伍,为常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