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受表彰奖励情况
2015年度,我院围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平安常宁、法治常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上级的表彰,现将受到有关表彰奖励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家级荣誉:
1、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二、省级奖励:
1、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文化单位”。
2、尹志超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文化个人”。
3、尹志超的版画作品在全省政法系统第24届书画诗词摄影作品展中获特等奖。
4、陈康兵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七届湖南省检察机关侦监监督业务标兵”。
三、地市级奖励:
1、全院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单位。
2、反贪局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3、反渎局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4、公诉局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5、侦监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6、控申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7、技术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8、法警大队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9、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0、政工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1、案管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2、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3、研究室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4、行财装备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5、陈康兵被评为衡阳市检察机关侦监监督业务标兵。
16、廖小英荣获衡阳市第十届运动会乒乓球团体赛第四名。
四、县市级奖励:
1、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常宁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2、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常宁市2015年度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3、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常宁市文明机关单位。
4、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常宁市2015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5、尹邵宁被评为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6、王世盛、尹志超、廖小英、曾香花、周玭、范金蓉、向伟香、周孝华、张婷、张芸、李园园、崔伟、唐荣良、杜玲等十四位同志年度考核被评为常宁市先进个人。
7、周武德、李得华、李娟、林明、刘峰、邓辽艳、黄程、李亮、唐义仨、阳春晖、周舟、刘小兰、刘臣臣、银玉贵、周上斌、吴浩等十六位同志年度考核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