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受表彰奖励情况
2014年度,我院围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平安常宁、法治常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上级的表彰,现将受到有关表彰奖励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级奖励:
1、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2、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先进单位”。
3、刘小兰被评为“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
4、崔伟被省院法警总队评为“警队之星”。
5、尹志超的版画作品在全省政法系统第23届书画诗词摄影作品展中获三等奖。
二、地市级奖励:
1、反贪局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2、民行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3、公诉局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4、侦监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5、办公室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6、研究室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7、行财装备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8、控申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9、技术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0、预防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1、法警大队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2、纪检监察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3、政工科年度工作考核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14、档案室获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单项表彰。
15、张芸被衡阳市检察院记三等功。
16、刘峰被衡阳市检察院记三等功。
17、刘小兰在衡阳市刑事申诉岗位学练赛中获一等奖。
三、县市级奖励:
1、侦监科在常宁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公开测评中被评为第一名。
2、民行科在常宁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公开测评中被评为第二名。
3、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4、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5、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6、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7、阳春晖被常宁市政府记三等功。
8、尹邵宁被评为常宁市纪检工作先进个人。
9、廖小英被评为常宁市计生工作先进个人。
10、张芸、唐荣良、邓义元、崔伟、张婷、李亮、范金蓉、周武德、王穗平、曾香花、林明十一位同志年度考核被评为常宁市先进个人。
11、刘小兰、杜玲、陈康兵、阳春晖、李园园、刘臣臣、李一珺、周清、吴浩、刘菲、周玭十一位同志年度考核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